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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宣讲师走进汤阴

发布时间:2021-01-26 18:15
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新时代宣讲师、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闫炜主任,根据河南省委安排分别前往中共河南省汤阴县委员会、汤阴县教育局、汤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县委机关工作人员、各乡镇负责人、局机关工作人员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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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汤阴县委机关
汤阴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健、副部长刘伟、曹飞,县科协主席薛国伟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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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汤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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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汤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讲座伊始,闫炜主任从《民法典》基本概况出发,指出《民法典》是应新时代之运而生,是中国国力、国际影响力增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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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汤阴县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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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汤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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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汤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闫主任先横向对比《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苏俄民法典》,重点讲解了我国《民法典》两个首创--“人格权独立成编”以及“将绿色原则写入民法典”。随后闫主任又纵向对比,讲解了我国民法典经五次编撰终成大器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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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汤阴县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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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汤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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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汤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随后闫主任结合6个短视频案例讲解了《民法典》对依法行政的影响,通过“私权利”与“公权力”对比,明确私权是公权的边界、公权是私权的保障,强调“私权不可妄为、公权不可任性”,并倡导行政机关带头学好《民法典》维护《民法典》权威。闫主任通过一个个小案例、新增亮点法条,又讲解了《民法典》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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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汤阴县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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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汤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最后,闫主任以一句“我们可以没有法律知识,但不能没有法律意识”作为结尾,呼吁在座各位在日常生活中多多学习、宣传《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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