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运用证据构建真相
——推荐《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闫 炜
一、本书简介
《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二版于2011年5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本书作者陈瑞华,山东聊城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中青年法学家的领军人物,法学界公认的思想大家和演说家,擅长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解释法律原理。
本书是一部学术演讲稿,记载了陈瑞华教授近十年来在全国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院学生所做的八场讲座的精华:既有为初涉法律之门人士准备的法律入门知识、为法律实务人士准备的职业技能训练、也有为法学研究人员准备的问题研究。
陈瑞华教授通过对法律人几种特有思维方式的讲解,帮助我们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来保障自己应有的权利,让我们更清晰地理解法律这个学科的内在逻辑和法的精神,也让我们学会运用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来辨证地看待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二、推荐理由
法律出版社在本书第二版的推荐语: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卓越,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三、推荐感悟
陈瑞华教授所做的演讲,多是对司法理论与实践距离日益扩大的思考。《法律人的思维》是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解释,并对司法界的改革探索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由于演讲偏向口语化,且其间用大量案例对理论进行生动具体化的解释。这对于初学者来说更容易掌握相关的法学知识。虽然每篇演讲稿间缺少必然的联系,整部作品没有一个较系统的思维体系,但阅读后笔者对法律人所需的思维、价值观有一定全面的了解,这对今后学习相关法学知识技能有很大的帮助。
同时,该书始终贯穿着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为何中国司法实践会与法学理论有如此大的脱离?中国司法实务中存在很多的随意性、主观性,中国法律人今天所要面对的最大挑战,就是从事不同法律职业的人,竟然在一些基本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
阅读该书,最佩服的是陈瑞华教授对于中国法律问题的研究是以社会生活的经验事实出发,提炼出具有普遍解释力的理论问题,而非是“象牙塔”内脱离实际的僵化教条。
四、结语
法律人不同于当事人,法律人所接触到的案件事实,无论如何都无法与当事人所经历客观事实发生之时的情形完全一致。
法律人只能依靠所掌握的全部证据,去构建一个程序意义上的真相,这个真相可能是对的,也可能与客观真相有偏差,甚至完全是错的。但是法律人也只能在这个真相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则的逻辑做出裁判。
因此,法律人所看到的事实是证据事实,当事人看到的事实是客观事实。法律人不能用客观事实构建真相,只能运用证据构建真相。